继教院-学院官网

助学二学历学位授予条件

2015-06-23 16:01:28 来源: 浏览次数:

(2015年6月17日淮阴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) (1) 考试计划规定课程全部合格; (2) 所学专业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校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(1.5分); (3)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20分; (4)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经考核成绩合格。

上一条:淮阴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规定

关闭

首页|学院概况|学院动态|政策法规|招生工作|教务工作|下载中心|查询中心|淮商学院
2022 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
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
官方微信